2020年12月,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了一起违法为公租房转租提供经纪服务案件,对该房产中介服务商依法进行了处罚。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国家明确规定禁止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公租房,也禁止为公租房提供房屋中介服务。
近日,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收到线索,简阳市某房产中介服务商存在违规为公租房转租提供经济服务行为。在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迅速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执法人员发现,该房产中介商虽然并没有通过公开途径发布公租房房源,但其在今年的一次中介服务中为赚取中介服务费,为租客违规提供了此处公租房房源信息。并且在明知道公租房禁止转租的情况下,该中介商依旧为双方提供了中介服务,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及第三十七条规定,融易新媒体,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房产中介服务商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公租房是政府为了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租房转租、转借、改变使用性质或是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不但更有损社会公平公正,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也违反了政策法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蒲九州)
文章标题:【为转租公租房提供中介?依法处罚!】 内容摘要:2020年12月,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了一起违法为公租房转租提供经纪服务案件,对该房产中介服务商依法进行了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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